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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经济园区注册公司

2019-04-01 10:08:33   来源:崇明注册公司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或者法人的身份证;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二.流程:查名→验资→办理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 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或者法人的身份证;

  ② 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③ 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④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二.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时间:

  ① 查名:三个工作日;

  ② 验资:三个工作日;

  ③ 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⑤ 税务登记:十个工作日。

  注册公司所需准备的材料 :

  1、法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查名预拟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3、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会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股东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办公场所租赁证明,居住证明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及设立 :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

  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允许一个法人或者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主要设立了5项风险防范制度:

  第一,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而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

  第二,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

  第三,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个公司;

  第四,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五,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这些规定,比其他国家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既为公众投资创业多增加了一条渠道,多了一种方式,又有利于规范一人公司股东的行为,防止一人公司可能产生的弊端。应当说,这样的规定,是适当的。

  二、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为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4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含义一样,可根据出资者喜好确定)

  5.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由监事行使监事会职权)、经理。

  其中,董事会的人数最少3人,最多13人;监事会最少3人,如设立监事会,应在监事中选一名监事召集人。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制公司的注册及设立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全部股份的行为;募集设立发行是公司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二、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应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有权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以上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十三项。

  五、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发起人在筹办公司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费用,出自公司财产。如果发起人虚报或滥用筹办费用,会使公司财产减少,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应当对筹办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该财务审计报告由具有法定资格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为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其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额、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等内容。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有关的财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七、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是证明发起人法人资格的文件。发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其登记主管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发起人是其他法人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法人资格的有关文件。如社团法人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八、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是其《居民身份证》,因此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决议,由符合法定表决权的股东签名或盖章。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因此应提交董事会的聘任书。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应提交董事会的任命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时,首先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准予使用的名称,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请查阅"企业名称登记"部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内,是供公司开设临时银行帐户,股东存入其货币出资后公司到验资机构办理验资证明使用的。公司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将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交回公司登记机关。

  如果其他有关部门需要公司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公司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在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上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向有关部门提交该复印件。

  十一、公司住所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是租赁的,应提交房主的房产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房产证明文件应是《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在建房也可以是有关房产的投资证明、开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住所是发起人作为股份投入使用的,应提交发起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房产证明文件,并应提交发起人出具的出资说明。

  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内资企业最低注册资金限额:

  1、咨询服务类公司 - 3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3万元

  3、贸易类 - 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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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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